11月26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被媒体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此外,案件的结果将决定360能否取得自2011年5月以来法律诉讼的19连胜。这些数据,不仅驳斥了对手的抹黑言论,同时,一方面了说明行业公司(如金山、瑞星)对于颠覆者的阻挠,另一方面说明巨头对创新者的打压。
据悉,360方面的诉讼主张是,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涉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腾讯的二选一行为,导致大量的用户被迫卸载360的软件,造成360在产品、品牌形象等各方面的损失巨大,要求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份额超过50%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据权威机构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2011年腾讯在中国大陆即时通讯产品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一直在90%左右,显然符合反垄断法对“垄断”的定义。
360方面认为,腾讯长期以来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使用模仿、捆绑、交叉补贴等方式,采取违背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手段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推广。据了解,2010年2月春节期间,腾讯利用QQ软件版本升级,强制向用户捆绑QQ医生(后改为QQ电脑管家),360为抵抗腾讯公司的模仿捆绑推广,发布了一款让腾讯公司很难模仿的产品360扣扣保镖,产品一经推出立刻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
11月3日,腾讯公司悍然胁迫用户“二选一”:明示禁止其用户使用360软件,拒绝向安装有360软件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强制用户删除360软件,阻止360用户访问腾讯QQ空间。导致此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了360的软件,激起用户的强烈不满,“3Q大战”全面爆发。
附:奇虎公司2011年5月-2013年11月之间的胜诉案件列表:
1、2013年11月,奇虎起诉李铁军名誉权案,终审判决李铁军败诉,赔偿奇虎公司2.3万元;
2、2013年11月,百度诉奇虎安全卫士清理cookie不正当竞争案,百度在双方质证后、开庭前撤回全部诉讼请求。
3、2013年11月,百度诉湖北卫视、周鸿祎名誉权案,百度在各方证据交换后、开庭前撤回全部诉讼请求;
4、2013年9月,百度起诉奇虎抄袭百度站长平台著作权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百度全部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5、2013年4月,奇虎起诉李铁军名誉权案,一审认定李铁军侵犯奇虎公司名誉权,赔偿经济损失2.3万元;
6、2013年3月,奇虎诉金山安全卫士、贝壳网际不正当竞争案得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金山败诉;
7、2013年3月,傅盛诉李钊、奇虎名誉权案,傅盛撤回全部诉讼请求;
8、2013年3月,傅盛诉石晓虹、奇虎名誉权案,傅盛撤回全部诉讼请求;
9、2012年12月,金山起诉周鸿祎名誉权案,被判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驳回金山的全部诉讼请求;
10、2012年12月,盛世骄阳诉奇虎著作权案得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方胜诉;
11、2012年11月,奇虎诉金山安全、贝壳网际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金山赔偿30万元;
12、2012年10月,盛世骄阳诉奇虎著作权案,一审判决驳回盛世骄阳全部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13、2012年9月,金山CEO傅盛诋毁奇虎公司,被判赔3万元;
14、2011年11月,瑞星因发布不实报道,不正当竞争案得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瑞星赔偿奇虎20万元
15、2011年5月,瑞星因发布不实报道,被认定对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20万元。
奇虎公司和解案件列表
1、2013年3月,金山CEO傅盛诋毁奇虎公司,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
2、2013年2月,奇虎起诉江苏商报名誉权案,因对方同意致歉,双方达成和解。
3、2012年9月,奇虎起诉返利网,因对方同意致歉并承担了合理开支,双方达成和解;
4、2011年7月,奇智起诉百度合同纠纷一案,百度在支付千万级赔偿条件下,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