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28日凌晨消息,苹果于7月1日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交了申请,要求禁止三星的四款产品在美销售。目前,该案的开庭时间已经确定,将于2012年7月30日开庭。
此前,苹果曾要求将开庭日期提前至2012年1月1日,但三星予以反对,并称该地区专利案件开庭时间中值为23个月,即应于2013年3月开庭。最后,法官将开庭日期定在了2012年7月30日。
8月10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宣布,针对苹果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对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发布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8月2日,三星同意暂停在澳大利亚销售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以及进行相关的广告活动,直到苹果诉在澳诉三星侵权一案得到解决。
苹果要求法院禁止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Infuse 4G、DROID Charge和Nexus S 4G等三款手机在美销售,宣称这些产品抄袭了苹果产品设计。苹果在一份声明中特别指出,三星上述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三个设计专利和一个实用专利。
苹果的申请一旦被批准,三星将被迫停止在美国销售这四款产品。苹果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称,“三星使用其模仿来的智能手机设计向消费者传达的信息非常简单:它看起来像iPhone。三星Galaxy Tab10.1平板电脑传递了同样的信息:它看起来像iPad。通过这样的信息,三星寻求借助苹果产品在市场大受欢迎获得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