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甫一出台,各种解读甚嚣尘上,其中最夺人眼球的是所谓单日的交易限额5000元。其实,如果仔细阅读《征求意见稿》和央行给出的权威释义的话,就会发现央行是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规定了不同的额度,事实上上不封顶。
记者特别邀请到在互联网金融支付领域首屈一指的连连支付CMO姚敏对此作出解读。姚敏分析指出,《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不管是两周前面世的《指导意见》,还是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到监管部门的初衷是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鼓励互联网金融。这正暗合了我们连连的发展原则——没有用户帐户体系,专注移动互联网安全快捷支付通道建设。通读此次《征求意见稿》,可以说对我们通道支付影响有限,但作为支付从业机构还是会看到该意见中对支付机构的创新有一定的局限。”同时她表示,鉴于目前仍是征求意见稿,还可能会有后续的调整,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的发布,连连支付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并评估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