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广州希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希力”)及其子公司桂林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力港”),在广州另一家知名公司内召开了一场所谓的媒体沟通会。在会上,广州希力及其律师,向广州若干家媒体散布了极具误导性的材料和言论,欲图给媒体造成北京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触控科技”)之《捕鱼达人》手机游戏(以下简称《捕鱼达人》)是侵权游戏的印象,并试图通过媒体在社会上制造舆论。
触控科技认为,这是一起游戏行业内罕见的通过误导舆论来损害公司商誉事件。
众所周知,触控科技的《捕鱼达人》游戏上线于2011年4月,上线时间比广州希力全资子公司——桂林力港的《捕鱼达人之深海狩猎》要早,并且取得版权局著作权的时间要早。再者,《捕鱼达人》是唯一一个在文化部取得备案的捕鱼类手机游戏,并且是网络游戏。
至于广州希力和桂林力港不敢于向媒体直言,而采取模棱两可手法,欲想表达《捕鱼达人》是广州希力街机游戏的山寨作品的做法,则更为荒谬。众所周知,街机是1990年代出现的产物,而智能手机是2010年代的便携式产品,两者相差不止两个时代。在街机游戏产品和智能手机游戏产品之间,无论是美术形象还是玩法,都有着诸多非常明显的区别。因此,说触控科技山寨广州希力的街机捕鱼游戏,是无稽之谈。
正如参与当天沟通会媒体在事后所发出的分析报道所指出的:“街机大王漏掉大鱼。。。。。。在手机游戏方面,黄剑的公司动作慢了一拍。。。。。。”,以及广州希力副总裁黄剑对媒体所说“我们没有想到这款游戏后来能做那么大”——在《捕鱼达人》系列游戏上线两年半并声名大噪之后,广州希力明显地是想靠“事后诸葛亮”的不正当方式, 谋取不正当利益。
而从法律上来说,在市面上所有的捕鱼类手机游戏中,恰恰是《捕鱼达人》的各项审批、备案材料最为齐全,而广州希力也恰恰是备案材料既不齐全也没有“捕鱼达人”商标权的公司。其两款游戏也只能在版权局以“深海狩猎Apple版”和“希力捕鱼达人2”的名称获得著作权。
广州希力正是利用了媒体的这种信息不对称性,进行舆论误导并对触控科技进行公司商誉损害的。
至于广州希力所说“曾经起诉运营17175的山东济南千贝公司,但是由于对方公司主体是虚假备案信息,我们的律师函都很难送达”,之后又说律师函发不出去是由于山东省严重的地方保护——这明显欲盖己方自相矛盾之弥彰。
如果说广州希力拿出的证书属于混淆视听,提出别家“捕鱼达人”侵权属于无理取闹,那么黄剑所说“这是触控科技想探一探我们对维权的态度,他们对抄袭之事心知肚明”则是赤裸裸的损害公司商誉行为。
在炒作新闻的同时,当事公司与各渠道打好招呼,试图封杀《捕鱼达人》系列产品,而准备上自家的捕鱼类产品。至此,两者合谋欲图混淆视听之后浑水摸“鱼”的不正当竞争目的,已经昭然若揭。
此外,众所周知,2012年开始,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捕鱼类手机游戏产品,包括桂林力港的《捕鱼达人之深海狩猎》。而作为拥有“捕鱼达人”商标使用权和最齐全著作权及备案材料的触控科技,并没有用广州希力的这种手段或者法律手段来清场。触控科技希望大家公平竞争,靠游戏质量说话,一起把行业“蛋糕”做大。
实际上,无论是文化部主管部门还是版署主管部门,或者是以腾讯和畅游为代表的游戏IP所有者,都在大力强调游戏行业规范之必要,以及展开维权行动。触控科技在各方面都给与了这些行动大力支持。昆仑与盛大等游戏公司也同样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并大力协助。而恰恰是在这种行业朝健康方向进化的潮流中,广州希力和桂林力港欲图通过这种方式逃过行业整顿之霹雳并嫁祸于人。我们认为,这是极端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为。请游戏同行警戒。
12月13日,中国手游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手游)的CEO肖健回应触控科技,对触控科技旗下作品的资质与备案材料表示认同,并明确表示将身先垂范,不会代理和发行广州希力的捕鱼类手游产品。
触控科技对中手游的这种态度表示欢迎。
对于此次游戏圈内极端不和谐的不正当竞争事件,触控科技保留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请业内外同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