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之家3月26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之前针对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京知执字(2016)854-16《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这也就意味着此前“苹果iPhone 6系列手机外观设计侵权佰利公司100C手机”的纠纷,以苹果重新获得iPhone 6及iPhone 6 Plus的销售权而告一段落。
2015年,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其专利号为ZL201430009113.9、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被中复电讯下属门店销售的苹果iPhone 6及iPhone 6 Plus两款产品的外观涉及了侵权,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停售这两款产品;去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正式责令苹果公司及中复电讯停售iPhone 6系列产品。而此次苹果iPhone 6系列的重新开售,则来源于苹果公司及中复电讯对该决定表示不服,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的结果。
事实上,就图中的两款手机来看,苹果iPhone 6系列与佰利100C手机在外观上的相似程度微乎其微,而此次苹果也并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佰利公司在此次纠纷结束后,依然保有着100C手机的外观设计专利;而苹果针对涉案专利提出的“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诉讼则被法院驳回,苹果并未明确表示是否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