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今天对「百度和大众点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判决,驳回百度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早前,百度由于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中,使用大众点评中的商户评价信息,被大众点评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人民币90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来自大众点评网的信息,实质性的替代了原告网站,具有不正当性。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百度不服,提出上诉,然而最终还是败诉。百度除了赔偿大众点评母公司的300万元损失外,还需要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律师诉讼取证等费用)」支付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