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经超过210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使用年限的增加,动力蓄电池将迎来“报废潮”。预计,到2020年,我国动力蓄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因此,大量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也就成了关乎我国环境、资源和安全的重要课题。
今年上半年我国相继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溯源管理规定》),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两个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联合北京理工大学在京组织召开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贯会,来自全国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的50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管理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及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明确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相关主体的责任与要求。《溯源管理规定》则细化了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主体溯源信息采集和上传要求,构建了溯源管理体系。
中汽中心副总经理李洧在宣贯会上介绍说。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看来,《溯源管理规定》对蓄电池的设计生产、回收责任、综合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产业链的上下游相关企业也在积极部署,按照管理要求,加快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并落实溯源管理要求。李力表示,《溯源管理规定》的落实,有望推动动力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纠”。
为了更好地配合动力蓄电池的溯源管理,7月31日新能源汽车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正式开通,一方面,这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另一方面,也标志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运行的监测管理,特别是对动力电池的监测与管理,正式进入了国家的监管程序。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表示,从平台的上线运行到政策的正式实施,可以说是从技术、手段以及管理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动力电池的使用、维护、保养以及退役的跟踪与追溯。孙逢春说:
今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中心,将对新能源汽车上配装的每一块电池进行实时动态的跟踪监管与记录。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个新兴领域,也是一项探索性工作,这就决定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李力认为目前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仍然面临四大任务。
1首先是回收体系的建立。
据统计,目前全国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有700多家,分布在不同的省市和地区,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也遍布全国各地,但动力电池不宜长距离运输,因此区域性的体系建立非常重要。
2其次是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的创新。
目前我国电池在规格、类型和品种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此要实现快速检测、分选重组、残值评估、梯次利用、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的突破。此外,还需要完善相关标准的立项和研制工作。
3第三是各相关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社会宣传。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多个行业,保证各责任主体规范、及时、准确地上传动力电池溯源的相关信息十分重要。我国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私家车,鼓励引导车主把废旧电池送至正规拆解企业就显得十分关键。
4第四是要抓好管理平台的运行工作。
做好溯源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回收利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对此,李洧表示,下一步中汽中心将继续按照工信部的工作要求,将工作重心转向督促《管理办法》、《溯源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溯源信息比对核查制度、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认定及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的研究;积极配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等工作的展开,并加速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的研究;继续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